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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, 4月 24

期中考報告,

有關個案研究的幾點注意事項---什麼是「好」的個案研究?一。「可議之處」?
A:(1)這篇文章不符合個案研究選擇反例,因為作者已經認定歌謠韻文對兒童英語學習有影響,所以就不能算是反例的個案了。(2)不適合使用「個案研究法」來探討,因為題目的寫的不清楚,沒有把要研究的主角寫出來,所以不知道要探討的是母語還是英文。

第二。在研究法上而言:作者針對這個題目採用「個案研究法」適不適當?
A:我覺得不適合使用個案研究法來探討,因為如果選擇反例的個案研究會比較有吸引力,也較有趣!如果是我做這個題目,會質性研究法深入探討個案,並且用長期追蹤或前後比較的方法,這樣研究會較有價值。

第三。在個案研究法當中,「最終」的目的是什麼?是要「驗證」(verify)假設?還是「探索未知」(explore),建立理論?
A:我覺得最終目的是要建立理論。而研究者在未瞭解所探索的題目之前,就先設立某些「假設」是適當的因為有那些假設,才會有探索未知的﹝動力﹞,如果一切都很合常理,那就不用研究了,所以有假設是適當的。

  上課心得:上了這學期的課,覺得老師教學的方法有些改變了,因為個案題目的探討,所以同學在上課也更多互動,雖然這學期的更感覺好像更深奧了,有些都聽不太懂,可是我覺得這門課特別的不一樣,因為老師總會有很多新的點子出現,讓我發現原來上課也可以是這樣,而不是只死死的照課本讀,上星期的課,老師叫我們針對各組的題目去批判和建議,本來我以為大家不會給多少意見的,沒想到同學還蠻熱絡的,給了好多的意見,我覺得這種方法也還蠻不錯的,這樣既可以學到自己想不到的問題~也可以在回應中,針對自己的報告做修改^^。

  維吉尼亞理工學院學生的這次槍擊事件心得:看了新聞韓裔生美校園大屠殺,報導說兇手行兇前只說一句話:哈囉!你好嗎?然後就瘋狂掃射,一個班級只剩4個裝死的學生活著出來,看完覺得很可怕,雖然我在台灣可是我突然想到,我上課就坐在離教室前門最近的地方,也就是說如果真的遇到,那麼是不是連裝死的機會都沒有了,離的這麼近,大概只剩兩個選擇死掉和快要死掉,可是我想活著的人心理也不好過,雖然他們活出來了,可是親身經歷了這場浩劫,心理一定也會受到嚴重的打擊,這時就很慶興自己是住在台灣,雖然台灣治安也不太好,但至少槍枝有管制,不會人手一把槍,不過如果要研究犯罪者心理,我覺得還是蠻難的,因為正常的人很難去想像,犯罪者他們心理想的是什麼,就像這位兇手,明明不認識女主角,確把女主角幻想成是自己的女朋友,犯罪者的想法真的是千奇百怪都有,所以為什麼要做這件事,我想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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